海南子女随迁落户北京条件,海南子女随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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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样隨孩子人才入户海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父亲或母亲(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一起居住生活的,可在子女居住地落户,被申请人属于农业户口人员,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办理材料
1、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2、户口簿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便可申请落户。申请时需提供户口迁移审批表、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申请人的户口簿以及落户人的户口簿。
答:海口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父母可随迁
办法明确,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人才落户登记由拟落户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分局)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
1、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
2、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3、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单位或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档案在人力***社会保障机构人事代理的,也可在人力***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下载
2、***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条件 父母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由子女申请,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申请人属非农业户口、被申请人属农业户口的,可办理户口“农转非”。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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